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陵水依法拆除林地违建 守护森林资源


(相关资料图)

为进一步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和管理,有效遏制非法占用林地违法建设行为,7月27日上午,光坡镇政府出动10余名执法人员配合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光坡镇国营岭门居十九队一处占用林地467.57平方米的违建依法进行拆除。 

记者看到,执法人员在拆除现场四周拉起了警戒线,在执法人员的指挥下,大型挖掘机有序进行拆除作业。据了解,该违法建筑当事人在未取得合法占用林地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在光坡镇国营岭门居十七、十九队占用林地搭建房屋、水泥硬化地面、铁皮棚等,其行为违反了《海南经济特区林地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此前,执法部门已对该违法建筑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要求业主进行自拆整改,但截至整改期限结束,业主都没有行动。县执法部门联合光坡镇对此处违法建筑依法进行拆除。

“今天我们采取这个行动就是严厉打击违法建筑行为,在此我提醒广大的村民,建房一定要报建,只有报建才能确保房屋的合法性、合理性。”陵水光坡镇镇长刘创佳说。

来源:陵水融媒体中心

记者:梁振玮 黄学斌 实习生 朱芯蕊  

编辑:王奥 

审核:殷礼嘉 龙仕炜 周海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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